Date: 2017-10-16 10:44
新聞列表
- 申請對象:本系大二~大四或碩二同學
- 申請資格:
- 上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,總平均八十分(含)以上;
- 操行成績八十分(含)或甲等(含)以上;
- 體育成績七十分(含)以上或乙等(含)以上;
- 未獲頒其他獎學金者。
- 獎勵名額及金額:本系2名,每名壹萬元。
- 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同學,請於106年10月27日前將完整之申請資料送交系辦。
詳細資料請參見附檔。